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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50/2009
  • 公佈日期
    2009-10-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翻譯員 / 翻譯 / 培訓計劃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培訓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甄選 / 中文;漢語 / 葡萄牙語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
    核准規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培訓計劃》的原則。
  • 頁數
    第1535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23/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