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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56/2015
  • 公佈日期
    2015-10-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行政長官 / 制度 / 居住許可 / 居留;居所 / 投資鼓勵 ; 投資激勵 / 投資 / 主管人員 / 技術人員 / 不動產 / 續任;續期;更新 / 家屬;親屬 /
  • 摘要
    將若干根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或三月二十七日第14/95/M號法令仍適用的規定提出的申請作決定的執行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 頁數
    第862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