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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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5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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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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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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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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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教育合作 / 教育 / 學生 / 課程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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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訂立的《關於內地高等院校在澳門招收研究生及本科生協調工作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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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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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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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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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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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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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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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