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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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6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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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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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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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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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意見 / 證書 / 電子簽名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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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港澳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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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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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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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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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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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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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