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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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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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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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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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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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批給;特許 / 管理 / 商業;貿易 / 碼頭 / 旅客;乘客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氹仔島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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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氹仔客運碼頭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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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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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CSI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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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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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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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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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