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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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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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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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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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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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長官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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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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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0-9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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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在不妨礙第四條規定的情況下,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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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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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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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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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