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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62/2015
  • 公佈日期
    2015-11-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長官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15 /
  • 摘要
    將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
  • 頁數
    第910-911頁
  • 註記
    在不妨礙第四條規定的情況下,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