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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63/2018
  • 公佈日期
    2018-04-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修改 / 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公共服務 / 集體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及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批給公證合同修訂本。
  • 頁數
    第289-290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