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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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6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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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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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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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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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監督 / 行政長官 / 一般制度 / 存保基金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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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行政長官對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第二條規定設立的存款保障基金的監督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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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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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4/2012號行政法規《存款保障基金》生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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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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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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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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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