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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68/2000
公佈日期
2000-12-29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廢止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標誌
/
公共行政福利基金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摘要
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的標誌。
頁數
第1708-1709頁
註記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34/2022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相關法規
第5/98/M號法令,規範公共行政當局之公務通訊、徽號及標誌之使用以及紙張之標準化,並簡化若干行政程序及訂定在澳門地區外發出但應在本地區產生效力之文件之一般有效期 —— 若干廢止。
第50/97/M號法令,修改行政暨公職司之組織結構,設立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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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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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第34/2022號行政命令,核准公共行政福利基金的標誌。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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