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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9/2012
  • 公佈日期
    2012-0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中止;停 / 效力 / 費用;稅率;收費 / 出售;銷售 / 外幣 / 貨幣;硬幣 / 兌換 / 銀行 / 銀行業務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 摘要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268/92/M號訓令中止生效。﹝訂定核准在本地區從事信貸業務機構向外支付工具售予擔任外儲備總庫的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40%。﹞
  • 頁數
    第169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後第三十日起生效。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268/92/M號訓令中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