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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95/2017
  • 公佈日期
    2017-10-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公證書 /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供應市場 / 公共服務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專營澳門新批發市場公共服務批給的公證合同。
  • 頁數
    第1295-1296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