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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其他 (OUT) 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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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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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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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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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協約 ;公約 / 聯合國 / 教育 / 文化遺產 / 葡萄牙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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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之代表,通知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巴黎通過之《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上述公約之適用已延伸至澳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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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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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文告以第76/99號通告的形式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四十期第一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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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28/98號共和國總統令,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六月六日第49/79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九年六月六日第一百三十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第49/79號國令,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以加入該公約。
- 第76/99號通告,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之代表,通知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巴黎通過之《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上述公約之適用已延伸至澳門地區 。
- 第3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巴黎簽署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管實體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有關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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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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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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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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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