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其他 (OUT) 195/99
  • 公佈日期
    1999-09-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通告 / 外交部(里斯本) / 協約 ;公約 / 污染管制 / 品質控制 / 衛生控制;衛生檢疫 / 邊界 ; 國界 / 特殊和危險廢物 / 聯合國 / 環境 / 澳門 /
  • 摘要
    茲按命令公布:已通知作為《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秘書長,上述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
  • 頁數
    第3438頁
  • 註記
    本文告以第107/99號通告的形式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九十八期第一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