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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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05/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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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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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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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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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調整;更新 / 收費;票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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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營業汽車或的士之收費──廢止一月九日第4/95/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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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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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訓令自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95/M號訓令。
本訓令已被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14/98/M號訓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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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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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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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