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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05/96/M
  • 公佈日期
    1996-04-2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調整;更新 / 收費;票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 /
  • 摘要
    調整營業汽車或的士之收費──廢止一月九日第4/95/M號訓令。
  • 頁數
    第943頁
  • 註記
    本訓令自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95/M號訓令。
    本訓令已被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14/98/M號訓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