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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12/95/M
  • 公佈日期
    1995-04-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外港 / 九澳港口 / 港口 / 路環島 / 水域公產 / 公產 /
  • 摘要
    訂定外港及九澳港之新邊緣--廢止七月三十一日第122/89/M號訓令之第三條及第四條。
  • 頁數
    第581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22/89/M號訓令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