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15/99/M
  • 公佈日期
    1999-04-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合同 / 供應合同 / 當地貨幣 / 貨幣流通 / 財政司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財政司司長,作為鑄造及供應面值為澳門幣壹圓之新流通硬幣之合同簽署人。
  • 頁數
    第898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