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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16/99/M
公佈日期
1999-04-19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6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訓令
/
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
/
登記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海軍
/
商船隊
/
澳門港務廳
/
個人資料
/
數據收集;資料收集
/
摘要
訂定海員登記申請書須附同之文件及組成海員登記紀錄之資料。
頁數
第899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2/99/M號法令,設立海員登記制度。
第97/99/M號訓令,規範有關商船及漁船之海員受僱及在船員冊中作登記,以及受聘在船上工作之事宜。
第98/99/M號訓令,規範有關在本地航行之商船及漁船之海員受僱及在船員冊中作登記,以及受聘在船上工作之事宜。
第116/99/M號訓令,訂定海員登記申請書須附同之文件及組成海員登記紀錄之資料。
第117/99/M號訓令,規範海員證之發出、附註、更改、更正、更換及其式樣。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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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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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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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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