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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26/98/M
公佈日期
1998-06-01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標誌
/
澳門港務廳
/
摘要
許可港務局使用一標誌。
頁數
第653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5/95/M號法令,核准澳門港務局組織法規--若干廢止。
第126/98/M號訓令,許可港務局使用一標誌。
第264/99/M號訓令,核准澳門港務局人員認別卡之式樣。
第6/1999號行政法規,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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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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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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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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