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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28/85/M
  • 公佈日期
    1985-06-2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6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電能 / / 供水 / 批給合同;特許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
    調整電力供應及食水供應及使用所引致之服務費和罰款--撤銷十二月二十九日第258/84/M號訓令及五月十八日第95/84/M號訓令第五條之規定。
  • 頁數
    第165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三期第258/84/M號訓令及一九八五年五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95/85/M號訓令第五條之條文。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1813頁的更正書(第15-B/85號),更正第五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