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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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138/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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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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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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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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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安裝;設施 / 應用;使用 / 無線電網絡 / 自然人 / 企業 / 電導業 / 廢止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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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廢止七月三日第99/91/M號訓令、十月十二日第208/92/M訓令、四月十九日第114/93/M 號訓令、一月三十一日第10/94/M號訓令及十月三十一日第226/94/M號訓令(若干政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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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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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一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公佈的第99/91/M號訓令、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公佈的第208/92//M號訓令、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公佈的第114/93/M號訓令、一九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0/94/M號訓令、一九九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26/94/M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275頁的更正書(第18/99號),更正本訓令獨一條中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