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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41/99/M
公佈日期
1999-04-26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7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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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重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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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總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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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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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准並執行社會重返基金一九九九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頁數
第100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42/82/M號法令,設立數種勳章作為頒給對本地區有貢獻行為之人仕--撤消六月廿一日第二一∕七九∕M號法令,並在本地區停止實施二月十日第四九∕七○號國令。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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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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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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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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