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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44/95/M
  • 公佈日期
    1995-05-2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電訊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公共服務 /
  • 摘要
    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提供有關電訊服務之費用及收費表──若干廢止。
  • 頁數
    第668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九年十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公佈的第174/89/M號訓令核准的A-2 (國際電訊收費)、F-1 ( 單台終端機之月租,第一款及第二款)、G(私人國際電話線路之月租)、M(流動電話服務)及 N (其他服務)之收費表。
    刊登於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961頁的更正書(第13/95號),更正A.2收費表、A.2收費表中的註釋二第二段條文、A.2收費表中的註釋四第三段條文、A.2國際電訊收費表中的註釋五第三段條文,以及第二條e項的不正確之處。
    本訓令被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317/96/M號訓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