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52/94/M
  • 公佈日期
    1994-07-0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費用表;收費表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行政執照的發出 / 職業介紹所 /
  • 摘要
    訂定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收費--廢止六月二十八日第186/93/M號訓令所核准之有關職業介紹所收費表之部分。
  • 頁數
    第635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186/93/M號訓令所核准之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收費。
    本訓令被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第一組第16/202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