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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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0/9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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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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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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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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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行政許可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行政執照的發出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設備 / 慈善機構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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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核准九月二十七日第90/88/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所指之徵稅表(因批准社會設備而由社會工作司征收之稅項)事宜──撤銷九月二十七日第167/88/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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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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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八年 九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167/88/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