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09/96/M
公佈日期
1996-08-12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訓令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政府代表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合同
/
外港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及建造新口岸填海區管道水閘」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頁數
第1447頁
註記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