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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0/96/M
公佈日期
1996-08-26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5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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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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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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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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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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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外港
/
公共工程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代表本地區就執行「外港新填海區第二十二地段之安老院」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頁數
第175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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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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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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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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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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