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3/97/M
  • 公佈日期
    1997-10-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司法官 / 司法法院 / 法院 / 定期委任 / 澳門司法委員會 /
  • 摘要
    委任合議庭之主席。
  • 頁數
    第1202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