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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6/83/M
  • 公佈日期
    1983-12-3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2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費用;稅率;收費 / 採石 /
  • 摘要
    訂定石礦場經營人應繳付之稅項--撤銷十一月一日第185/75號訓令。
  • 頁數
    第2689頁
  • 註記
    本訓令中文本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67/GM/99號批示命令刊登於同期第8076-(762)頁。
    廢止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185/75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