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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6/92/M
  • 公佈日期
    1992-10-2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3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訓令 / 測量地理座標 / 地圖繪製法 / 城市化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都市發展 /
  • 摘要
    修訂八月九日第114/86/M號及五月廿七日第49/87/M號訓令分別關於訂定地籍圖地役權之有關條件事宜--撤銷第114/86/M號及第49/87/M號訓令。
  • 頁數
    第4437-4438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六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副刊第114/86/M號訓令以及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副刊第49/87/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