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26/92/M
- 公佈日期1992-10-28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3 S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訓令 / 測量地理座標 / 地圖繪製法 / 城市化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都市發展 /
- 摘要修訂八月九日第114/86/M號及五月廿七日第49/87/M號訓令分別關於訂定地籍圖地役權之有關條件事宜--撤銷第114/86/M號及第49/87/M號訓令。
- 頁數第4437-4438頁
- 註記廢止一九八六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副刊第114/86/M號訓令以及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副刊第49/87/M號訓令。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