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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6/95/M
公佈日期
1995-08-07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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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土地工務運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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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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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摘要
關於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設計及建造進入松山隧道北段之行車通道」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頁數
第1065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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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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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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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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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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