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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26/97/M
  • 公佈日期
    1997-10-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修改 / 標誌 / 統計暨普查司 /
  • 摘要
    許可統計暨普查司使用新標誌──廢止十一月二十五日第243/85/M號訓令。
  • 頁數
    第1205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公佈的第243/85/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