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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30/95/M
  • 公佈日期
    1995-08-1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規範;規定;規條 / 證書 / 空運經營人 / 空中運輸 / 費用;稅率;收費 / 航空器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民用航空局 /
  • 摘要
    設立空運經營人證明書之發出、換發、更改及使其重新有效所需之條件以及訂定有關之費用。
  • 頁數
    第1397-1401頁
  • 註記
    本訓令被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45/2012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