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36/98/M
  • 公佈日期
    1998-11-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青年中心 / 青年 / 教育 / 職責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司 / 氹仔島 /
  • 摘要
    設立仔教育活動中心。
  • 頁數
    第1489頁
  • 註記
    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公佈的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的附表一第二點內增設教育活動中心主任一職。
    本訓令被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31/202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