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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51/95/M
公佈日期
1995-08-28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5 I
《公報》文本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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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承攬合同
/
填海;堆填
/
外港
/
摘要
授權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執行《連接外港新填海區--外港填海區》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頁數
第201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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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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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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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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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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