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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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54/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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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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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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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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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職責;授予 / 住宅;房屋 / 發展合同 / 合同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建設計劃協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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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格式一至五即十一月三十日第104/85/M號法令所指之註冊表、分類表、合約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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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4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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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雙語印件。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41/87/M號法令修改附件三的第二條第二款及第三條的內容,將條文中的財政司收納處改為澳門社會工作司或為此目的而由澳門社會工作司所指定的信貸機構。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41/87/M號法令修改本訓令的內容,將條文中的房屋協調署或GCH改為澳門社會工作司,IASM及澳門社會工作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