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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56/98/M
公佈日期
1998-12-31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2 I 3S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督
/
澳門公務員互助會
/
摘要
將若干總督本身權限授予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以便作出與澳門公務員互助會有關之行為。
頁數
第1839頁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當日生效。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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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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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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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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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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