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6/99/M
  • 公佈日期
    1999-02-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訓令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代替 / 新聞司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葡萄牙新聞通訊社(葡萄牙盧薩通訊社);葡新社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資訊應用 / 新聞;消息 / 1992 /
  • 摘要
    將若干所需權力授予新聞司代司長,作為本地區與葡萄牙新聞社計劃合同之附錄簽署人。
  • 頁數
    第217頁
  • 註記
    葡新社(葡萄牙新聞社)。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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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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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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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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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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