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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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65/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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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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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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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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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廢止 / 價格表 / 服務費 / 律師 / 實習生;實習員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在法院之代理 / 求諸法律及訴諸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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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在司法援助方面依職權之代理之服務費表--廢止八月一日第168/94/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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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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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168/96/M號訓令。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60/97/M號訓令修改附表中第五款的規定。
本訓令被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