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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272/99/M
公佈日期
1999-07-05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期限;期間
/
委任
/
司法官
/
法院
/
司法法院
/
定期委任
/
澳門司法委員會
/
摘要
延長一名學士擔任第一審法院法官職務之定期委任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頁數
第1465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12/91號法律,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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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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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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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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