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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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92/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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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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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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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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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代替 / 人員編制 / 組織架構 / 郵電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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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郵電司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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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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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訓令於公佈翌日生效。
修改附於一九九二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公佈的第47/92/M號訓令的人員編制。
本訓令被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9/2000號行政長官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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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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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