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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10/99/M
公佈日期
1999-08-09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
/
公證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焚化中心
/
城市固體廢物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司,作為續訂澳門地區垃圾焚化中心特許經營合同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頁數
第2813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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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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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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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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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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