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13/99/M
  • 公佈日期
    1999-08-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消防局局長;消防隊長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火災 / 地方行政當局 / 澳門各業分類 / 消防隊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消防隊隊長,作為規範澳門消防隊在澳門國際機場合作進行防火、拯救和救火工作之議定書之簽署人。
  • 頁數
    第2952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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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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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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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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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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