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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15/95/M
  • 公佈日期
    1995-12-1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組織架構 / 期限;期間 / 職責 / 運作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氹仔島 / 財政司 / 1995 /
  • 摘要
    設立離島財政分處,其運作期直至本經濟年度結束止。
  • 頁數
    第2942頁
  • 註記
    本法規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設立離島財政分處,其運作期直至本經濟年度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