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18/95/M
  • 公佈日期
    1995-12-1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1 I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調整;更新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污水 / 氹仔島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1994 / 1999 / 污水處理廠 /
  • 摘要
    修改九月十二日第192/94/M號訓令(設計、建造及經營仔污水處理站)訂定之支付期。
  • 頁數
    第294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92/94/M號訓令。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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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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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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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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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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