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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32/99/M
  • 公佈日期
    1999-09-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合同 / 批給合同;特許 / 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 / 城市固體廢物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期限;期間 / 1999 /
  • 摘要
    許可就經營及維持澳門固體廢料焚化中心訂立合同。
  • 頁數
    第3445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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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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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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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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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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