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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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4/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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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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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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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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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調整;更新 / 收費;票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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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出租汽車或的士新收費--廢止六月二十一日第183/93/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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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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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公佈的第183/93/M號訓令。
本訓令被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05/96/M號訓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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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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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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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