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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4/95/M
  • 公佈日期
    1995-01-0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調整;更新 / 收費;票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 /
  • 摘要
    核准出租汽車或的士新收費--廢止六月二十一日第183/93/M號訓令。
  • 頁數
    第12-1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公佈的第183/93/M號訓令。
    本訓令被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05/96/M號訓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