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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449/99/M
  • 公佈日期
    1999-11-2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規章;條例 / 郵政貯藏所 / 郵電司 / 郵政服務 /
  • 摘要
    核准《郵箱規章》。
  • 頁數
    第5299-5309頁
  • 註記
    本訓令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核准附於本訓令並為其組成部分的《郵箱規章》。現行郵政信箱之使用合同在續期時應符合本規章。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3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七條。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8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郵箱規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