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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48/99/M
  • 公佈日期
    1999-03-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電訊 / 公共服務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 摘要
    核准修改無線電通訊之收費─廢止二月二十三日第27/98/M號訓令。
  • 頁數
    第322頁
  • 註記
    本訓令自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一組公佈的第27/98/M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853頁的更正書(第30/99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並將之重新公佈。
    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公佈的第421/99/M號訓令廢止本訓令附件中"表五 - 流動電話" 中所載的服務收費。
    本訓令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二副刊公佈的第584/99/M號訓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