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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47/99/M
  • 公佈日期
    1999-12-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章程;通則 / 豁免簽證 / 免除;豁免 / 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 / 簽證 / 疾病援助 / 軍人 / 公益;公共利益 /
  • 摘要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章程》,簡稱《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
  • 頁數
    第8037頁
  • 註記
    公佈附於本法規並成為其組成部分之《澳門紅十字會章程》。
    澳門紅十字會,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稱為“澳門紅十字會——葡萄牙紅十字會分會”,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改稱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簡稱“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英文名稱為“Macau Red Cross (Branch of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1406頁的章程(其他類第102/2007號)修改本章程第五條第六款、第八條及第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