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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55/85/M
  • 公佈日期
    1985-03-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修改 / 費用及手續費表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海島市政廳 /
  • 摘要
    修正牌費及手續費表A--牌費部分第六點之條文並在該表內增設兩條款。
  • 頁數
    第602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73/84/M號訓令核准的牌費及手續費表A--牌費部分第六項之條文,並在該表內增設兩條款。